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被罚77万元: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

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被罚77万元: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

物是人非 2025-02-28 简单报 25 次浏览 0个评论

  2月28日金融一线消息,中国人民银行东营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,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;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;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,被罚款77万元。

  张某东(时任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)  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,被罚款1万元。

  程某华(时任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)对该行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负有责任,被罚款1.5万元。

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

作出行政处罚

决定机关名称

作出行政处罚

决定日期

公示期限 备注
1 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银罚决字〔2025〕1号

1.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;

2.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;

3.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。

罚款770000元。

中国人民银行

东营市分行

2025年2月26日 三年  
2 张某东(时任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)     东银罚决字〔2025〕2号

对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:

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。

罚款10000元。

中国人民银行

东营市分行

2025年2月26日 三年  
3 程某华(时任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) 东银罚决字〔2025〕3号

对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:

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。

罚款15000元。

中国人民银行

东营市分行

2025年2月26日 三年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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