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盐亭查获一“酒驾钉子户”:8年内第4次因酒驾被查

四川盐亭查获一“酒驾钉子户”:8年内第4次因酒驾被查

狼秋叶 2025-02-03 实时报 13 次浏览 0个评论

1月30日,四川省盐亭县交警大队再次查获一名“酒驾钉子户”——廖某昭,这已是他在8年内第4次因酒驾被查。

据盐亭县公安局通报,1月30日17时33分许,盐亭交警大队接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,称弥江路川剧团路口有人涉嫌酒驾。交警迅速赶到现场,发现驾驶员廖某昭驾驶一辆小型客车,在路上行驶时与行人发生口角。路人闻到廖某昭身上有浓烈的酒精味,随即报警。经呼气式酒精检测,廖某昭体内酒精含量为66mg/100ml,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
经警方调查发现,这已经不是廖某昭第一次因酒驾被查了,其酒驾“履历”可谓丰富。

据交警部门了解,2017年9月22日,廖某昭在绵阳市东津大桥酒驾被查;2018年4月29日,廖某昭在盐亭县竹七路又因酒驾被查;2022年2月23日,廖某昭在盐亭县城弥江路南门休闲广场至猫儿路段酒驾被查;2025年1月30日,这次已经是廖某昭第四次酒驾被查。

盐亭县公安局表示,二次酒驾人员将面临严惩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饮酒驾驶机动车辆被处罚后,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,属于“二次酒驾”。无论间隔时间多长,只要再次酒驾,都将面临严厉处罚:处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,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
盐亭交警大队提醒,对于屡教不改的酒驾行为,将依法从重处理。酒驾不仅危害自身安全,更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。一旦触犯“酒驾”红线,将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。尤其是“二次酒驾”,无论时隔多久,都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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